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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特約評論商務中心員薑泓冰
  在有了樣本之後,大批量地推出,會更容易。但要真正做成在搜尋行銷校內外達成共識、從此自覺約束大學所有成員行為的“根本大法”,則在制定章程之前,還有很多功課要做。
  教育部首批核准了中國人民大學、東南借款大學、東華大學等6所大學的高校章程;並且宣佈,按照計劃,包括北大清華在內的所有985高校都要在2014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,全國所有高校要在2015年底前拿出自己的章程。
  這是什麼節奏?聽起來,是中央政府下決心在建汽車借款立現代大學制度和“去行政化”方面進一步加碼提速了。
  回想起來,“去行政化”曾是媒體說到教育改革時最起勁、最紅火的熱詞。但因為曾經懷抱太多期待而看不見二胎什麼改變與進步,更因為高校校長們多半一聞此詞即面有難色、出言低調而謹慎,終於,媒體也追問得足夠疲乏與失望,熱詞變冷,近來反而少聽人說起。
  這一次,首批6所高校大學章程的集體高調亮相,讓大家知道,雖然沒有高擎大旗,雖然障礙重重,但在教育改革領域,推進“政校分離”“高校自主辦學”進程的努力,並沒有停止。
  6所大學拿出的章程內容,可能還不能令人滿意。因為儘管條款眾多,但在許多問題上,章程所做的,大多仍然只是顯得有些模糊和抽象的“原則性規定”。以被認為最能體現高校“教授治學”精神的設立學術委員會一條為例,事實上,在有章程之前,國內各高校大多都已建立了由各學科資深教授組成的學術委員會,也多半都有相關規章制度,用以規範、協調其與行政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和關係處理,來保證其有效運行。但不論是在高校辦學方向、學科建設等大事上,還是在學術造假、學術榮譽與資源分配上,學術委員會究竟能起多大作用,卻是因校而異,需看學校或院系的文化傳統和一代掌門人的“強勢度”如何。即使像人民大學章程那樣,明確了“學術委員會主任一般由不擔任行政職務的資深教授擔任”,如果遇上足夠強勢而又聰明的掌門者,也許依然有辦法將“一般”變成“破例”,讓行政意志得以暢行。
  但無論如何,我們都必須看到,有了章程的大學,是向著“依法治校”和“去行政化”邁出了重要而實在的一步。有了這一步,我們樂於相信,如同東華大學校長徐明稚在回答記者追問時所說,校長們不再是憑著“朴素的自覺性”去管人做事,民主意識、法制意識相對比較強的高校教師們,肯定會對照章程,不會讓它成為一紙空文。也願如教育部方面強調的,對於違反章程行為,會建立“糾錯機制”。
  不得不提醒的是,大學畢竟不是象牙塔。在整個社會法治建設還不能令人滿意,對行政權力的約束與界定還不夠清晰的情況下,一部由大學自己制定的章程,恐怕很難為政府與學校、政府與社會間的關係下定義。僅以自主招生改革為例,雖然倡導的是學校自主選才,但從試點範圍到考試方式、科目等,仍是行政部門劃線、定調,大學間趨同而難有個性。
  大學章程的制定,也易,也難。在有了樣本之後,大批量地推出,會更容易。但要真正做成在校內外達成共識、從此自覺約束大學所有成員行為、可以幾十年不易的“根本大法”,則在制定章程之前,還有很多功課要做。慢不得,也急不得。  (原標題:大學制定章程 重要的一小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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